一、认定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08]94号)
二、认定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08年4月17日 13:30-16:00
2008年4月18—20日 9:30-16:00
地点:重庆国际会展中心·展览中心·1A服务台
三、认定流程
(一)受理
签约方须向高交会组委会办公室出示合同(协议)原件,并提交合同复印件2份、技术合同登记表(盖章)2份作为认定依据。
(二)审核
审核合同(协议)的真实合法性,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认定
通过审核的合同(协议)录入“技术合同登记系统”,并在合同(协议)原件上加盖“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组委会合同登记专用章”交还签约方,其他材料留组委会办公室存档。
四、展会闭会后,签约项目到重庆市科委成果市场处审核、登记及监章。
五、签约单位凭加盖“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组委会合同登记专用章”的合同原件到重庆市相关部门办理优惠政策手续。
六、联系人:夏樱
联系电话:023-67605997
附件一:技术合同登记表
附件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的通知
(以上附件请在重庆高交会网站www.cchtf.com下载)
(此页无正文)
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 高交会 项目 流程
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100份)